2023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深圳市委员会“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深圳普法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深圳市委员会
2023-06-09 22:15
摘要

(三)团市委深度发挥融媒体平台普法作用,以“青春深圳”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加强高质量普法文创产品开发,设置互动性、趣味性强的线上法治宣传活动,联合有关单位开展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活动,提升普法的精准性、实效性和渗透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八五”普法规划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深圳市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市委)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全面压实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推动深圳市构建起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建的全民普法大格局。

一、普法责任制机制建设

(一)团市委将法治工作列入年度计划重点部署,研究制定《团深圳市委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工作任务。

(二)团市委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成立团深圳市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法工作的日常事务。团深圳市委书记履行法治建设和普法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书记会,专题学习研究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将普法活动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投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禁毒教育、社区矫正、防治校园欺凌等工作,充分保障各项普法活动的有效开展。

(三)团市委根据工作要求,制定《团市委年度普法计划方案》和重点工作任务。

二、做好系统(部门)内学法用法

(一)团市委建立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2022年在书记会议上设置两个法治专题议题。

(二)团市委积极组织共青团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特别是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将普及相关法律内容纳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考核。

(三)团市委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四)团市委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廉”作为领导干部的重要考察内容,并将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一并纳入,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督促公务员依法履职。

(五)团市委邀请市委讲师团、高校法学教授、优秀青年律师代表等专家学者,为市、区两级专职团干开展线上、线下专题法治教育,覆盖300余人次。按照市统一安排,及时安排新进公务员、军转干部、选拔任用的干部等人员参加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接受法治教育。

(六)团市委组织本单位处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参加一次学法用法考试。

(七)团市委对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的考察作为领导干部正式任职的重要参考,同时,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

三、开展社会普法宣传

(一)团市委依托市中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司法局等单位的专业力量和深圳市优秀律师、法律专家学者,以及街道、社区基层组织中专门从事青少年普法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干部团队,组建一支200余人的青少年普法公益讲师团,为青少年普法提供专业化服务,依托深圳“志愿者之城”建设,组建市、区、街道三级青少年普法志愿者和青少年禁毒志愿者队伍,在深圳市范围内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

(二)团市委非执法部门。

(三)2022年团市委未起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四)团市委将业务牵头部室发展与权益部作为总统筹,系统机关各部室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分别开展各条战线的普法工作。如学校与少年部开展深圳市学校普法宣传工作,统战和联络部开展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和港澳青年的普法工作,志愿者部开展深圳市志愿者的普法工作等。

(五)团市委积极参与“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在青年广场共开展有儿童防欺凌、校园防性侵、青少年心理健康3个主题8个场次的公益演出,现场观看演出的中小学生累计达2000余人。

四、创新普法形式

(一)团市委组织各级青少年公益普法讲师团、青年律师等律师队伍,围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刑法、民法、交通安全法、治安处罚法及热点案例等,深入深圳市学校、社区和园区开展活动,提升广大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二)团市委联合华强北街道在银盛大厦一楼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三)团市委深度发挥融媒体平台普法作用,以“青春深圳”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加强高质量普法文创产品开发,设置互动性、趣味性强的线上法治宣传活动,联合有关单位开展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活动,提升普法的精准性、实效性和渗透力。

(四)2022年,团市委利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多途径向群众宣传普法活动,通过“青春深圳”融媒体矩阵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发布相关推文,扩大宣传覆盖面。开通余治国观察专栏,重点关注国家宪法日、网络热点事件,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发表“青春之声”。

(五)团市委积极创建全国首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率先开展市级“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创建,成功推荐宝安区西乡街道西乡社区、宝安区航城街道利锦社区成功入选广东省第三期“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单位;高质量完成首期市级“双零”社区验收工作。

(六)团市委积极组织参加中央、部、省开展的普法公益宣传作品征集评比、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

五、注重普法实效

(一)团市委非执法部门,无执法案例。

(二)团市委领导班子成员不存在发生违法犯罪案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编辑 陈扬 审读 曾锐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作者:深圳普法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深圳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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