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 征缴期延长至2023年1月31日

西江日报
2023-01-01 14:39
摘要

市医保局提醒,非本地户籍的市民需要先办理居住证后缴费。

近日,肇庆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发布通知,明确肇庆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的征缴期限从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1月31日,待遇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市民可以利用“粤省事”“粤税通”小程序,支付宝搜“城乡居民缴费”服务,以及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等渠道缴费,也可到邮储、农商行等柜台或税务大厅前台缴费。

肇庆市医保局提醒,非肇庆本地户籍的市民需要先办理居住证后缴费。首次参保的市民,需要在肇庆医疗保障公众号主页“医保服务”处,进入粤医保小程序,在线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后,才能进行缴费。

(原标题《肇庆市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 征缴期延长至2023年1月31日》)

编辑 李斌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连博 三审 田语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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