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七成案件当庭宣判、超七成案件开庭后10天内审结、平均审理周期缩短72%……近日,盐田法院小额诉讼改革经验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二)》。这也是盐田法院改革案例第二次入选《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盐田法院加大贯彻落实力度,准确界定小额诉讼案件标准和范围,系统优化审理方式,立足全流程无纸化办案优势,从庭前、庭审、宣判三个环节发力提速,小额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72%,审判效率显著提升。截至2022年8月,小额诉讼案件近七成实现当庭宣判,78%的案件开庭后10天内即可审结,无一再审,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步入“简、快、准”的良性轨道。
科学分流高效排期,减少庭审轮候“空转期”。该院强化诉调衔接实现高效分流,做到小额诉讼程序精准识别、当用则用。同时,将庭前准备中的材料收转、排期、送达三项事务从审判业务庭剥离,集约至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提高法庭利用率,或“一人多案”或“一庭多案”,确保所有小额诉讼案件立案当天完成排期。集约排期送达以来,平均排期轮候周期由原来的28.4天缩短至20天,较集约前降低近30%;36%的案件能够在立案后10天内开庭,较集约前提高12个百分点。
创新庭审记录方式,提高庭审耗时利用率。该院充分利用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建设成果,法官独立操作智能庭审系统,电子证据全程推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数据即时保存;同时通过智能语音转写系统,自动生成庭审记录文字稿,与庭审录音录像同步上传电子卷宗,为记录庭审过程及回溯查看提供双重路径。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后,盐田法院小额诉讼案件的庭审时间平均减少56%以上。2022年3-4月深圳地区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该院84%的小额诉讼案件通过云端同步录音录像进行线上庭审、线上宣判。
全面应用简式文书,提升当庭宣判率。除上级法院要求统一适用的民间借贷等8类简式文书样式外,针对辖区内高发多发、审理机制相对成熟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旅游合同纠纷、车辆挂靠经营合同纠纷等案件再行出台7类简式文书样式,15类简式文书基本实现小额速裁案件类型全覆盖。将简式文书嵌入办案平台,抓取电子卷宗要素自动回填,有效提升文书撰写准度和效率,小额诉讼案件简式文书适用率达100%。
(原标题《平均审理周期缩短72% 盐田法院小额诉讼改革经验入选最高法司法改革案例》)
见习编辑 刘悦凌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李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