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榜啦!深圳4个典型普法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
深圳法学会
2022-01-22 09:03

加强法治宣传对于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至关重要,而以案普法能够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近日,深圳市普法办公室通报,2021年度深圳市有4篇法治宣传类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市普法办对相关案例报送单位予以表扬。

《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要求:“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的相关文件精神,深圳市积极开展以案普法工作,各区、各单位均按照要求向市普法办报送法治宣传类案例。

经过审核,2021 年度深圳市普法办共向广东省司法厅申报 133 篇法治宣传类案例,其中有 4 篇入选司法部案例库,分别是:

深圳市举办融资合规及案例分享线上普法讲座(报送单位:市司法局);

深圳市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普法宣传活动(报送单位:市水务局);

高管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以案释法(报送单位:南山区法院);

深圳市福保街道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抓手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报送单位:福田区福保街道)。

深圳市普法办将入选司法部案例库的法治宣传类案例向全市各区普法办、新区政法办、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市直各普法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并予以表扬,勉励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以案普法力度。

4 篇入选案例简介

一、深圳市举办融资合规及案例分享线上普法讲座(市司法局)

2021年6月,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普法办举办了以“融资合规及案例分享”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由于疫情影响,活动采取线上直播方式进行,邀请了深圳创客法律中心运营总监、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周江律师以“融资合规及案例分享”为主题,通过详细介绍融资流程、解读重点融资合规条款、分享融资合规中其他应该注意的问题以及分析典型案例,帮助中小微企业更好地适应当前多样化的市场资源配置和融资时代。此次讲座主题贴合企业需求,为企业融资合规提供了详实指导,讲解深入浅出,案例经典务实,值得企业深入学习。讲座采取线上形式开展,扩大了普法范围。

二、深圳市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普法宣传活动(市水务局)

《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以下简称《特区排水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排水的特区立法,不但在先行示范区和美丽中国典范中起到行业引领地位,更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深圳的生动实践。2021年,深圳市、区水务部门多形式开展《特区排水条例》宣传活动,对《特区排水条例》在主动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新要求,积极应对排水行业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的制度设计进行广泛宣传。水务部门创新宣传形式,精心设计图文海报,采用了微镜头、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可视化、互动化形式,充分发动媒体,做到报纸有报道、电视有画面、电台有声音、网络有消息、市民有关注,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三、高管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以案释法(南山区法院)

文某系深圳一家公司(甲公司)总经理,徐某华、国某均系甲公司监事。文某、徐某华、国某三人在未经甲公司股东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利用原告的商标作为企业字号在安徽注册成立乙公司与丙公司,乙公司、丙公司经营范围均与甲公司存在交叉与重叠。文某系乙公司、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股东,徐某华、国某系乙公司股东。三人利用乙公司对外高价承接会展业务后低价转给甲公司实际承制,赚取差价。甲公司向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乙公司、丙公司立即停止使用甲公司商标,文某、徐某华、国某停止立即自营与甲公司同类业务,将三人从乙公司、丙公司所得收入归入甲公司,并由文某、徐某华、国某、乙公司、丙公司连带赔偿甲公司损失。该案对于规范公司治理,降低企业内耗,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具有典型意义。

四、深圳市福保街道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抓手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福田区福保街道)

2020年以来,福田区福保街道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为契机,在互动式法治基础建设、法治“IP”品牌建设、智能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等方面发力,强基础、创品牌、立标杆,奋力打造基层法治建设样板。该街道通过“一社区一品牌”持续创新开展社区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工作,使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得到飞速提升。益田社区获评2019年“广东省依法治省先进单位”唯一社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益田法治文化公园被评为“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明月社区获评“2020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加强法治宣传对于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至关重要,而以案普法能够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近日,深圳市普法办公室通报,2021年度深圳市有4篇法治宣传类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市普法办对相关案例报送单位予以表扬。

《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要求:“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的相关文件精神,深圳市积极开展以案普法工作,各区、各单位均按照要求向市普法办报送法治宣传类案例。

经过审核,2021 年度深圳市普法办共向广东省司法厅申报 133 篇法治宣传类案例,其中有 4 篇入选司法部案例库,分别是:

深圳市举办融资合规及案例分享线上普法讲座(报送单位:市司法局);

深圳市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普法宣传活动(报送单位:市水务局);

高管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以案释法(报送单位:南山区法院);

深圳市福保街道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抓手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报送单位:福田区福保街道)。

深圳市普法办将入选司法部案例库的法治宣传类案例向全市各区普法办、新区政法办、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市直各普法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并予以表扬,勉励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以案普法力度。

编辑 刘荣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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