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起,进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请出具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021-08-30 15:00
摘要

8月30日起,进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请出具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现就近期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8月30日起,对进入本院办公区域的所有外来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提供7天一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出具的,一律不得进入。

二、信访人需要法律咨询、控告申诉的,尽量通过以下方式反映情况:1.法律咨询请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控告申诉请拨打专线0755-83885829。2.邮寄。请将控告信、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窗口收。

3.登录网络。(1)登录网页版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2)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3)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按照相关操作指引填写相应信息,反映诉求。三、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需要办理查询案件信息、申请阅卷等业务的,可通过电话0755—83885831查询,或绑定12309中国检察网线上提交申请。四、需要办理、递交其他书面材料的,建议先电话联系案件承办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合适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检察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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