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开展知识产权示范庭审直播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张建国
2021-04-23 20:22

4月22日下午,两宗知识产权案件在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进行网络直播,这是该院知识产权主题宣传系列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即示范庭审直播。其中一宗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刑事案件由龙岗区法检两长同庭履职进行审理,全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

本次庭审,由龙岗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国华担任审判长,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付正权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该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全体法官现场学习,龙岗区检察院部分检察官也到庭观摩,龙岗法院还特别邀请了人大代表和特约监督员现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两被告人共同出资生产、销售假冒清华同方品牌平板电脑,并开设淘宝店铺进行销售,非法经营数额高达50多万元。庭审中,两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均无异议,并认罪认罚,但表示已经向权利人进行赔偿并获得了谅解,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本案庭审全程规范严谨、节奏紧凑、有条不紊。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并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认为两被告人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向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和发问,辩护人为两被告人作了罪轻辩护。本案将择日宣判。

进行示范庭审直播的另一宗案件是民事案件,知产庭法官邹佳丽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一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原告美宜佳控股有限公司诉称,被告某便利店未经原告授权或许可,在招牌、店内陈列货物的冰柜上使用与原告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诉请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被告则辩称其店铺使用的标识与原告的注册商标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店内陈列货物的冰柜上使用的标识具有合法来源,不构成侵权,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两场示范庭审直播结束后,龙岗法院随即召开了示范庭审评析会。付正权和特邀嘉宾均对示范庭审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对审判人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审判业务水平给予高度评价,同时也对有关细节性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张国华对各位特邀嘉宾对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同时希望各位人大代表、特约监督员在监督法院工作的同时,能够成为法院与社会各界的沟通桥梁,发动更多的社会主体参与法院各项司法活动,共创良好的营商环境。

据了解,定期开展知识产权案件示范庭审观摩及评析活动,是龙岗法院提升知识产权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和审判业务水平的重要抓手。在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法院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希望能够全面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同时也希望通过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广开言路,以进一步促进司法服务能力与水平的提升。

(原标题《龙岗区“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开展知识产权示范庭审直播》)

见习编辑 连博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曹亮 范锦桦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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