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手法日日新,市民务必要小心。提高市民防范意识和能力,是预防诈骗犯罪的最佳途径,也是成本最低、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防骗免疫力,不靠知识靠常识。了解骗子的骗术和手法等常识,增强防骗警惕性。宝安区人民检察院11月14日发布一条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并在分析总结诈骗分子作案手法、特点的基础上,提出防范和应对之策,以免广大市民上当受骗。
案情介绍
每年“双十一”“双十二”期间,网上各商家便拉开价格优惠大战,大到家电、设备,小到家庭生活小物件、柴米油盐等,各种低价、优惠券、打折信息广告弹框吸引消费者的眼球。
这天,闲来无事的谭女士在看手机短视频时,刷到一家卖鸡蛋的店铺,正在搞“双十一”限时促销活动,9.9元就可以买到三斤鸡蛋,并且包邮送到家。谭女士觉得价格非常便宜,随手一点,便下了一单。隔天,谭女士便收到了快递。不过谭女士发现收到的快递没有鸡蛋,只有一张同城提货卡。谭女士按照上面的提示下载APP联系客服后,很快就收到了三斤鸡蛋。
随后,该APP上的客服便将谭女士拉到一个客户群,告诉谭女士该群有很多优惠和打折活动,还经常有一些补贴家用的兼职可以做。没一会,客服就向谭女士推荐了一个看广告的兼职。谭女士根据客服的指示,看了20分钟左右的广告,便获得了50块钱的收益。
接着,在客服的指引下,谭女士又参加了“充值打榜”任务。客服要求谭女士下载一个专门用于打榜的APP ,在上面完成注册后,再以缴纳保证金、充值打榜等理由先后要求谭女士充值5千元、8千元、3万元等。之后谭女士又在客服的诱骗下,多次取现金交给上门来取钱的“工作人员”。直到谭女士发现打榜的APP无法登录,客服也无法联系后,才意识到被骗。经核查,谭女士先后转账和多次现金交付,被骗共计49万余元。
上述案例中,诈骗分子以“双十一”“双十二”促销活动、超低价出售商品为诱饵吸引消费者下单,然后寄送“提货卡”,让消费者主动联系“客服”,在获取受害人一定的信任度后,再用“客服”身份一步步诱骗受害人进行打榜充值,以此实施诈骗。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
一、要谨慎“扫一扫”,不扫陌生二维码,不安装陌生APP;二、需注意垫钱的刷单做任务、打榜等“兼职”大概率涉及诈骗,切勿轻易向对方转账或交付现金。
编辑 吴诗敏 审读 秦天 二审 李璐 三审 王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