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5年10月23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窦延文)为落实广东省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非营运类国四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明确对深圳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进行补贴,“淘汰+换新”最高补贴14万元。
根据《通知》要求,补贴政策分为“提前淘汰补贴”和“淘汰更新补贴”两类。通过政策叠加,单车最高可获得14万元补贴。
提前淘汰补贴:2025年7月1日前在深圳市登记的国四非营运中重型货车(不含场内无牌照车辆、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等)可申领。
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广东省内完成拆解报废或出口的合规车辆,按车型和淘汰时间获得补贴,中型货车补贴1万元至2.5万元,重型货车补贴1.2万元至4.5万元。
淘汰+更新补贴:在满足提前淘汰补贴条件的基础上,车主需于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广东省内新购置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中重型新能源货车(不含插电式混合动力货车),且新购置车辆的注册登记所有人、登记机关所在地必须分别与淘汰车辆所有人、登记机关所在地保持一致。
在此条件下,车主除获得淘汰补贴外,还可享受更新补贴:中型新能源货车统一补贴3.5万元;重型新能源货车按轴数细分,2轴补贴7万元,3轴补贴8.5万元,4轴及以上补贴9.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