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教育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做好初中信息科技和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就新的初中学考安排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期至11月22日。根据征求意见稿,深圳拟将信息科技、艺术两个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考试对象为202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七年级学生,考试由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构成,成绩不计入中考录取总分。
深圳市教育局就征求意见稿作了起草说明,说明指出,将信息科技、艺术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科学教育“加法”、实施美育浸润行动的有关要求,符合《省实施意见》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涵盖国家《课程方案和标准》规定的全部科目”的明确要求,有利于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达到合格要求,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征求意见稿指出,信息科技和艺术科目的综合成绩均按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否则为“待合格”。考试成绩为“待合格”的学生,可向所在学校申请补考相应科目,补考原则上在正式考试的下一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综合成绩须在中考报名时由初中学校录入深圳市中考招生管理系统。所有在深圳市就读的初中生均须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不计入中考录取总分,在《考生档案表》中记录,供高中阶段学校参考。
过程性评价着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表现及实践参与情况,由初中学校在每个开课学期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课堂综合表现及参与校内外科创或艺术实践活动情况进行记录,并于期末予以综合评定。终结性评价着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和核心素养,由初中学校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校具体情况进行纸笔测试或实践操作考试,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探索实施上机考试。学校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相关科目要求,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进行组织,原则上,信息科技的终结性评价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期末进行,艺术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期末进行。
市教育局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各有关单位、个人可从即日起至11月22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szzb-zkzqyj@sz.edu.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收,邮编518023,并在信封上注明“初中学考征求意见”字样。
编辑 李斌 审读 秦天 二审 桂桐 三审 吴向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