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长期处于国家补贴政策空白地带的非营运类国三、国四中重型货车,推出专项财政补贴政策,鼓励车主主动淘汰老旧高排放车辆,置换清洁能源货车。
据悉,该政策旨在通过“真金白银”的激励,精准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助力广东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强化政策引导,分类实施补贴
根据《通知》要求,补贴政策分为“提前淘汰补贴”和“淘汰更新补贴”两类。
提前淘汰补贴范围方面,涵盖2025年7月1日前已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的国三、国四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或2025年7月1日前已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的国四非营运中重型货车,不含场内使用的无牌照车辆、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等特殊车型。
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拆解报废或出口的合规车辆,可根据车辆类型和淘汰时间获得相应补贴。中型货车可获得1万至2.5万元补贴,重型货车补贴标准为1.2万至4.5万元,体现“早淘汰多受益”原则。
淘汰更新补贴则是在满足淘汰补贴条件基础上,要求车主于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新能源中重型货车(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不含插电式混合动力货车)。新购置车辆的注册登记所有人、登记机关所在地必须分别与淘汰车辆所有人、登记机关所在地保持一致,且购置地应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
在此条件下,车主除获得淘汰补贴外,还可享受更新补贴:中型新能源货车统一补贴3.5万元;重型新能源货车按轴数细分,2轴补贴7万元,3轴补贴8.5万元,4轴及以上补贴9.5万元。通过政策叠加,单车最高可获得14万元补贴。
此前,国家已出台的以旧换新政策主要覆盖营运类货车及特定类型乘用车,非营运类中重型货车一直未被纳入。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广东出台的专项政策,正是为了填补这一空白,实现对高排放老旧货车淘汰激励的全覆盖。”
据了解,广东机动车保有量已超4500万辆,其中占比不到2%的中重型燃油货车,其氮氧化物排放量却占到机动车总排放的58%,是移动源污染治理的关键所在。
优化申请流程,便捷高效惠及车主
为方便车主申领补贴,政策设计了便捷高效的申请流程。此次补贴申请全程采用线上办理方式,简化了办理流程。
车主可通过微信搜索“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进入“非营运货车淘汰更新”模块进行实名认证和资料上传。需要准备的材料根据淘汰方式有所不同:选择拆解报废的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和承诺书;选择出口的需提供《出口许可证》《出口货物报关单》《机动车注销证明》和承诺书;同时申请更新补贴的,还需补充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在审核流程上,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及时反馈审核结果。对于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楚的,审核部门将告知申请人补正。审核通过后,同级财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整个申请截止时间为2027年3月31日,为车主留出了充足的准备和办理时间。
为确保政策顺利实施,《通知》还明确了多项保障措施。在资金保障方面,政策实施资金总额控制,优先保障国三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对国四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采取“先到先得”的激励政策,若地市用完补贴资金总额度,则不再受理补贴申请。
在监督管理方面,《通知》也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对虚报、冒领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编辑 刘悦凌 审读 张蕾 二审 关越 三审 刘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