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2项措施支持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提出“出台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

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捷兴
2021-07-09 13:30
摘要

7月8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实施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发布。

7月8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实施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发布。《若干措施》从六个方面提出了22项支持事项,积极为深圳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创造条件。

记者留意到,《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深圳完善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制,其中包括:出台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支持深汕特别合作区自行垦造水田。

此前,在《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中,深汕特别合作区被赋予了深化区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使命。《若干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深汕特别合作区改革发展。

(原标题《广东22项措施支持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提出“出台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 》)

编辑 董雯静审读 吴剑林审核 特区报-张雪松,李林夕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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