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加强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重点清理5种行为

读特记者 刘良龙 通讯员 叶金鑫 卓宇腾
2020-11-04 20:54
摘要

《通知》指出,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针对部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和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从严监管、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清理规范各类收费行为,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做到对违法违规收费“零容忍”,为市场主体增添活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11月4日,广东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即日起至2021年2月底,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督促落实三个阶段,全面清理规范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优化广东省营商环境。

《通知》指出,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针对部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和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从严监管、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清理规范各类收费行为,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做到对违法违规收费“零容忍”,为市场主体增添活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明确,重点清理以下5种行为: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行为;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行为;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行为;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行为;多头重复收费行为。此外,在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方面、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方面、降低部分重点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偏高收费方面,广东12部门还将持续开展清理。

《通知》强调,各行业协会商会要重点查清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全面清理违规收取的会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评比表彰、职业资格认定收费等,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清理规范后的收费目录清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广东省社会组织信息网以及行业协会商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有关地区和部门要综合运用政策指导、行政约谈、提醒告诫等手段督促指导。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加强规范自身建设。依托政府网站、减轻企业负担举报机制、“12315”举报平台和广东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等,畅通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投诉举报渠道。重点推动银行、证券、基金、期货、资产评估等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自律建设,严格约束收费行为。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有关标准和政策性文件制修订,鼓励行政机关向行业协会商会购买服务。

编辑 范锦桦


(作者:读特记者 刘良龙 通讯员 叶金鑫 卓宇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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