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行动2.0”持续为科研人员减负
读特记者 闻坤
2020-10-29 21:37

减少基层填报工作量、“飞行检查”监督科研项目、精简牌子和帽子、破除“唯论文”至上、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10月28日,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联合发布《关于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并强化激励,回应科研人员新期盼,进一步增强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减负行动升级至2.0版

“科技体制改革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闯难关,破除一切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2018年,科技部等四部联合印发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7项行动(简称“减负行动1.0”),取得积极成效,广大科研人员反映的表格多、报销繁、检查多等突出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同时,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人员保障激励、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等方面又暴露出一些阻碍改革落地的新“桎梏”。

此次《通知》要求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并强化激励,拟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持续组织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简称“减负行动2.0”)。

“持续深化已部署的专项行动,巩固和扩大行动成果。”《通知》要求,在继续坚持和巩固前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要求拓展内容、调整聚焦、加大工作力度。

其中,减表行动,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有关数据与科技统计工作的统筹,减少基层填报工作量;

解决报销繁行动,进一步推动简化项目经费调剂管理方式和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

检查瘦身行动,持续巩固完善科研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统筹机制,采取“飞行检查”工作方式,强化科技计划监督检查结果的信息共享互认;

精简帽子行动,清理规范科技评价活动中人才“帽子”作为评审评价指标的使用、人才“帽子”与物质利益直接挂钩的问题;

“四唯”清理行动,深入推动落实破除“SCI至上”“唯论文”等硬措施,树好科技评价导向,改进学科、学校评估。

《通知》指出,对改革已有成果的推动制度化,并对工作部署和总结评估给予明确的时间表。

回应科研人员新期盼

“组织开展新的专项行动,回应科研人员新期盼。”《通知》要求,从成果转化尽责担当行动、科研人员保障激励行动、新型研发机构服务行动等方面开展新的专项行动。

开展成果转化尽责担当行动。针对科技成果转化决策担责问题,科技部等四部门按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和风险防控机制,制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负面清单。

开展科研人员保障激励行动。《通知》要求,加强各类国家科技计划对青年科学家的支持力度,研究扩大青年科学家项目比例。支持科研单位对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设立青年科学家、特别研究等岗位,在科研条件、收入待遇、继续教育等方面给予必要保障。针对软件开发和软科学研究等智力密集型项目,建立健全与之相匹配的劳务费和间接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开展新型研发机构服务行动。对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实行“一所一策”,在内部管理、科研创新、人员聘用、成果转化等方面充分赋予自主权。指导和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实行章程管理、理事会决策制、院长负责制。

《通知》指出,借鉴减负行动1.0的成功经验做法,进一步找准问题堵点痛点,切实破除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梗阻”,推动相关政策加快落地见效,增强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编辑 许舜钿

(作者:读特记者 闻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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