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专车司机强奸女乘客获刑四年半 当庭表示上诉

记者严俊伟
2016-06-13 20:29
摘要

广州专车司机邓俊嘉涉嫌强奸女乘客一案,13日上午在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一审宣判:邓俊嘉被判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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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车司机邓俊嘉涉嫌强奸女乘客一案,13日上午在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一审宣判:邓俊嘉被判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邓俊嘉今年30岁,广州本地人。法院一审查明,2015年5月29日3时许,被告人邓俊嘉作为优步专车平台的司机,在接到时年21岁的被害人关某某的订单并接其上车后,乘其醉酒无防范能力之机,将其带至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一酒店客房内实施了奸淫。

法院经依法审理后,认定被告人邓俊嘉无视国家法律,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法院在宣判中还提到,邓俊嘉曾因盗窃罪被判刑,2013年刑满释放。法院据此指出,邓俊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邓俊嘉听到判决结果后,当庭表示要上诉。

编辑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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