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特热评 | 电子烟“悄悄卖”,监管要“明着来”

读特评论员 邓辉林
07-1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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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更明、监管更透,才能让 电子烟“悄悄卖” 行不通!

部门规章《电子烟管理办法》实施3年有余,电子烟生产与销售依然迷雾重重。

近日,读特新闻记者调查发现,有人在社交平台用“补口粮”“弹空了”等引流暗语,撮合电子烟买卖双方交易;有平台售卖披着“养生雾化器”外衣的电子烟;各种口味的“果味电子烟”仍在隐蔽销售。诸种乱象都有一个共性——“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

电子烟的出现,本质上是一次重新包装的成瘾技术革命。它不再有呛人的烟雾,并且由于不含焦油不易让牙齿变色,让人产生比香烟“好很多”的错觉。其实,电子烟同样含有多种有害物质,长期抽电子烟同样会增加肺癌等疾病的发病率。《电子烟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其中一个重要考量是让未成年人健康免受电子烟侵害。

一些未成年人被电子烟“俘获”,与电子烟“悄悄卖”,如同硬币的两面密不可分。比如,《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但“果味电子烟”仍在暗中生产、销售;商家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而隐蔽式“话术”却促成了双方交易。

电子烟“悄悄卖”,监管要“明着来”。

一要让监管规则“明着来”,破除模糊认识。目前,电商平台热销的特定“雾化器”是否属于电子烟,仍缺乏明确界定,导致对特定“雾化器”的监管缺乏依据。管理部门可在委托科研机构分析雾化物性质、委托第三方评估产品诱导性、听取未成年人及家长诉求的基础上,对特定“雾化器”进行明确定性。

二要让全链条防控“明着来”,破除隐蔽地带。针对暗语式交易和隐蔽式生产销售,监管部门必须构建全链条防控体系。当前,电子烟黑市已形成“黑作坊生产—社交平台引流—私域渠道交易—跨境物流运输”的链条。对此,监管部门可将“奶茶杯”“可乐罐”“草本雾化器”等暗语纳入监测词库,运用大数据技术抓取违规信息。同时,需强化平台主体责任,对发布电子烟相关内容的账号实施限流、封禁,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线索。对于隐蔽的黑作坊,可通过有奖举报机制鼓励知情者提供线索,结合消费体验式执法精准打击。

规则更明、监管更透,才能让电子烟“悄悄卖”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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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孔盼成 审读 张蕾 二审 郑蔚珩 三审 刘思敏

(作者:读特评论员 邓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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