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有网友向读特新闻记者报料称,4月1日晚,一架从深圳飞往景德镇的航班在起飞前突发“空闹”。两名乘客在机舱内扭打并咬伤一名劝架的乘务人员,导致航班延误两个小时。事后,相关航司发表声明称,受伤乘务人员送医后已无大碍,涉事旅客已移交警方处理。
相关法律人士接受读特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两名发生冲突的乘客或将面临行政处罚。对于此次因乘客冲突导致的航班延误,若航空公司能证明其已按照规定尽到相应义务,通常无需对其他乘客进行赔偿。此外,若航班上的乘客因本次延误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可向两名涉事乘客主张民事赔偿。
4月1日晚,多名搭乘该航班的乘客在社交平台发帖。
乘客冲突致航班延误两小时,警方介入处理
4月1日晚7时许,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其在飞机上遭遇“空闹”。据该名网友描述,其搭乘的航班为深圳航空ZH9539,从深圳飞往景德镇。起飞前,两名女乘客在机舱内发生冲突,之后将一名劝阻的乘务人员咬伤。因这起“空闹”,该航班延误约两个小时,所有乘客不得不下飞机,在摆渡车内等待通知。
根据航旅纵横App的航班动态信息,ZH9539航班原定于4月1日17点45分从深圳起飞,实际起飞时间为19点56分,延误两小时左右。
航旅纵横截图。
读特新闻记者搜索发现,有多名搭乘该航班的网友证实遭遇这场“空闹”。其中一位网友表示,两名乘客因香水味发生争吵并扭打在一起,乘务人员在拉架过程中被咬伤。事后,两名打架的乘客均被带离现场。
对于因此导致的行程延误,该名网友无奈表示,只能接受这一结果。据其乘机经验,这种由不可控因素导致的延误通常无法获得赔偿,毕竟航班并没有取消,除非购买了延误险,否则可能无法获得任何补偿。
4月2日上午,读特新闻记者就此事向深圳航空方面求证。当日中午,深圳航空在官微发表声明称:“4月1日,ZH9539深圳-景德镇航班登机结束后,机上两名旅客发生纠纷,一名乘务人员在维护客舱秩序过程中手臂轻微受伤,已及时送医并无大碍。涉事旅客移交警方处理。深航将全力维护旅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并呼吁广大旅客遵守乘机规定,文明乘机出行。”
深圳航空于4月2日中午发文回应。
律师:涉事旅客或面临行政处罚
深圳航空在公开声明中提到,两位涉事旅客已移交警方处理,她们将面临何种处罚?
4月2日,深圳市律师协会民事侵权法律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晓萍接受读特新闻记者采访表示,两位乘客在机舱内发生争执,导致乘务人员被咬伤,其他乘客被抓伤。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相关规定。
据其介绍,在航空器内打架、寻衅滋事等,均属于扰乱航空器秩序的违法行为。若仅造成轻微伤害,可能会受到警告或罚款处罚;情节较重,则可能面临拘留并罚款的处罚。若造成他人轻伤或以上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目前,此案的相关信息还较为有限,最终的具体处罚程度还需根据行为的严重性及造成的实际后果来确定。”郑晓萍分析道,“从深圳航空4月2日在微博发布的公告来看,此案大概率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涉事旅客或将面临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若航班上的乘客因本次冲突导致的延误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例如错过重要签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两名冲突乘客的行为已构成“过错”,其他乘客可向其主张民事赔偿,要求其承担因延误造成的实际损失。
航班延误两小时,航空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此事发生后,不少网友发出疑问:航空公司是否需要“买单”?
郑晓萍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航空公司作为承运人,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乘客安全,维持客舱秩序。若乘务人员未能及时制止冲突,导致乘客受伤或行程受阻,航空公司或需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责任认定需结合乘务人员是否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以及冲突是否可预见或可避免。”她认为,若航空公司能证明已按规定尽到义务,如机组人员及时劝解制止冲突,或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控制局面,则可能不需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航班延误通常需要航空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若是因不可抗力或旅客自身原因导致的延误,航空公司可以免责。
“本次事件中的延误情况由乘客冲突引发,属旅客自身原因,航空公司通常无需赔偿。”郑晓萍进一步提到,但如果延误是由于航空公司处理不当或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导致的,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未及时安排改签、未提供必要的协助等,导致乘客遭受额外损失,则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此外,乘客若购买了相关延误保险,也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编辑 刘兰若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周梦璇 三审 刘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