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群英榜丨杨海军:勇闯司法改革前沿,探索飞地法院新样板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2024-11-29 19:34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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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工作十三年以来,他始终保持着一股坚定的信念

“我们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作为法官,不仅要有专业的法律知识,更要有司法温度。”这是杨海军作为一名法官的自我要求,工作十三年以来,他始终保持着一股坚定的信念。

从东莞中院到前海法院,再到深汕法院,杨海军一直在司法领域砥砺前行,现任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一级法官。在工作中,他被称为“拼命三郎”,曾荣获“清案攻坚专项工作”三等功、首届深圳法院“十佳青年”、“深圳法院先进典型”等荣誉。

“对待工作勇挑重担” 甘当首个“飞地”法院“拓荒牛”

作为深汕法院首批工作人员,杨海军在这里亲身参与了全国首个“飞地”法院的建设与发展。

2020年8月,在前海法院工作的杨海军接到上级安排的一项重任:参与筹备建设深汕法院。面对这个艰巨任务,他义无反顾地投身到改革前沿。经过近一个月的准备,同年8月31日,深汕法院正式揭牌成立,为区域协调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在杨海军看来,深汕特别合作区是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本,在这里参与一个新法院的建设,要有愿担当的奉献精神,要有敢担当的责任意识,更要有善担当的过硬本领。回忆起建院之初的情景,他感慨颇深:“刚来时就8个人,办公楼也临时设在一处旧厂房里。”

建院初期,面临基础条件差、人员紧缺等困难,杨海军承担起不少法院初创和司法改革的工作,他负责立案、诉讼服务、多元调解、司法调研、司法改革、审判管理、司法宣传等多项工作,牵头起草近50项工作制度和20项诉讼须知,搭建了法院运行的规范性框架。

从无到有搭建整个法院的审判运行机制,人手紧、任务重,加班到深夜是家常便饭。“那个时候,大家都是自我加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就是希望把法院工作做得更细更好一些。”杨海军说。

“‘如我在诉’办好民生‘小案’” 成为司法温度的“传递员”

“这笔钱我要了两年都没有要回来,没想到法院5天的时间就给我要回来了。”在拿到所欠款项后,余某及其家属向深汕法院立案庭送来了一面印有“依法调解 为民解忧”的锦旗。

2021年,余某到法院咨询立案相关事宜,其于2019年承接了胡某的某项目部板房的室内天花的装修工程,由于双方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在工程完工后,胡某以各种理由不予支付项目工程款,甚至对欠款事实予以了否认,并把余某的手机和微信都拉入黑名单。

杨海军了解到对方已经拖欠劳务费近两年时间,而余某生活拮据。他深知这笔劳务费的及时追回对余某的重要性,便依托深汕法院建立的多元解纷中心,指导特邀调解员对该纠纷进行诉前调解,经与胡某反复沟通,向其充分释明法律后果,胡某承认欠款事实并主动还款,5天内就解决了拖欠2年的欠款。

他时常以“如我在诉”理念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很多人一辈子可能就只会打一个官司,但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涉及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在办理每一个案件时不仅要有专业的法律知识,更要有强同理心,才能做到公正、严谨的同时让当事人感受到法治的温暖,才无愧于法官所承载的荣耀。”

作为立案庭庭长,杨海军强化诉讼辅导服务,开设“法律咨询专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当事人撰写起诉状等诉讼辅导服务。此外,针对残障、老人等群体,他还推动建立“绿色专窗”,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由于成绩突出,他带领立案庭成功创建深汕特别合作区首批“青年文明号”。

“提升法治环境成为追求” 争做基层治理的“排头兵”

去年底,在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红泉村党群服务中心的调解室内,当地的两家人在争吵多年后终于握手言和。深汕法院通过“无讼村居”创建成立的民间调解志愿队,将一起持续二十余年、跨越两代人的涉宅基地纠纷成功化解。

深汕是深圳乡村振兴的主战场,如何将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乡村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是深汕法院党组交给杨海军的一项重要任务。杨海军带领干警走访调研和思考后,将“无讼村居”创建工作作为结合点,工作思路得到院党组的支持。“创建‘无讼村居’不是没有诉讼,而是通过工作机制整合解纷资源,让纠纷尽早、花费较小成本实现化解,实现‘少诉’‘无诉’。”他指导村完善“村民公约”,让“调解优先”等理念成为村民共识,通过移风易俗引领乡村风气向上向善,并吸引“五老”等乡村自治力量组成民间调解志愿队开展纠纷调处工作。

同时,深汕法院以“无讼村居”创建为牵引,构建法官“驻镇联村”机制,他依托法院驻街道诉讼服务站联动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在多宗矛盾激烈的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中,通过“部门联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将纠纷及时化解。“以往出现这些纠纷时,我们很难做通双方工作化解矛盾,现在有了杨法官专业的指导,又有法院的司法确认,纠纷的调解也容易很多!”一名街道司法所长说。

创新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杨海军认为,“如何提升法治环境应该成为合作区司法工作者的工作追求。”为此,在深汕法院四年多的时间,杨海军深入调研,走访辖区企业。他先后主笔起草了服务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基层治理、乡村振兴3份司法保障意见和《服务保障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白皮书,详细规范了保障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的具体司法举措,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圳向东120公里,深汕湾畔,一场精彩的蝶变正在上演。在这里,勇闯司法改革前沿的杨海军,正以创新的精神、专业的素质,持续探索着全国首个“飞地”法院全新样板,忠诚履职在司法道路上一路前行。

(受访者供图)

编辑 温静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桂桐 三审 王敏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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