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兵说 | 许晓妍: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

深圳特区报记者上官文复
2024-09-11 20:28
收录于专题:深检模样
摘要

许晓妍,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荣获第一届深圳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荣誉称号

许晓妍,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荣获第一届深圳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荣誉称号。

第四检察部是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主要负责对刑罚交付执行、刑罚变更执行、看守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社区矫正、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强制医疗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等工作进行法律监督,确保刑事法律正确实施,时刻守护高墙内外的安全。

2007年,许晓妍进入深圳检察系统,至今已经17个年头,先后在民行、刑检、执检部门工作,从部门内勤到检察官助理再到独立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每个岗位都收获满满。做内勤让她养成耐心细致的工作习惯,也提高了沟通能力和水平;做助理跟着不同的办案人学习,掌握了制作各类法律文书的方法和要点;做承办人则让她学会独当一面,促进各方面能力的全面提升。曾经写过的每一份材料和文书、办理的每一宗案件,都成为了她最宝贵的经验,助力执检工作;也正是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塑造了一个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乐于分享的许晓妍。

“在日常开展监督工作时,遇到过很多难题,需要去学习、去交流、去调研、去思考。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加深对法律规定的理解,能力也得到提升。”许晓妍认为,当学习成为一种习惯、一种态度,贯穿生活和工作的始终,收获的就不止是业务比赛成绩,而是解决问题带来的成就感和自豪感,是智慧和成长,是自我价值的实现。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编辑  梁晶晶  二审  上官文复  三审  吴向阳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上官文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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