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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龙岗区
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公告出炉
这批计划一共包括3个项目都在平湖街道,分别是——良安田中心片区、平湖社区新祠堂片区、辅城坳社区岐岭北片区
特别提示
①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②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③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④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具体如下↓↓
01
良安田中心片区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一处不小于16300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不少于1807 平方米文化设施用地、不少于2030 平方米行政办公用地、不少于2982平方米公共绿地等公共利益用地,公共利益用地总计不少于34944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0年9月2日起至2022年9月1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02
平湖社区新祠堂片区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拆除范围内内应落实一处不小于12200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不少于8971平方米公园绿地等公共利益用地,公共利益用地总计不少于59523平方米。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0年9月2日起至2022年9月1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03
辅城坳社区岐岭北片区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一处不小于27322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不少于1567 平方米公共绿地、不少于463平方米水域等公共利益用地,公共利益用地总计不少于55808平方米。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0年9月2日起至2022年9月1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来源:龙岗发布)
编辑 彭健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