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戴运龙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结合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工作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立法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要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展开立法工作,不折不扣推动党委决策部署在立法工作中得到有效贯彻。
会议要求,要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紧扣先行示范区建设需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发挥立法在解决高质量发展深层次矛盾、突破改革发展瓶颈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把有限的立法资源用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突出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要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第一位,坚持成熟一个、出台一个,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编辑 李斌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甘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