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条举措为民营企业“撑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深圳市工商联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成少勇
2023-10-28 07:56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工商联举行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合作签约仪式,并召开民营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双方共同签署《关于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合作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将在民营企业产权保护、优化涉企诉讼服务、助力纾困解难等12个方面开展合作,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圳民营经济发达、民营企业集聚,被誉为“中国民营经济第一城”。根据《框架协议》,12条举措涉及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信用恢复等多个当前民营企业较为关心的方面。如,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自主经营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涉企产权强制措施,审慎保全民营企业基本账户,尽量采取“活查封”措施,支持合理置换保全财产,严禁超范围、超标的保全。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赵菊花表示,民营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联各自优势,汇聚双方合力,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有效发挥法治稳预期、利长远、固根本的作用,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意义重大、责任重大。签署《框架协议》既是双方合作的深化拓展,也是积极践行“两个毫不动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相关安排部署的务实举措。希望双方以签署合作协议为新契机、新起点,加强协同联动,共同抓好合作事项推进落实,进一步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推进特区民营企业在法治化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见习编辑 薛锦瑜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高原 三审 刘思敏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成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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