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报废瓶装气,还用套牌车运送!这个卖黑煤气的挣的是黑心钱
记者 林清容
2016-05-17 15:40

日前,坂田街道执法队在一辆人货车上,查处了64瓶黑煤气,且涉事车辆存在重大套牌嫌疑,驾驶司机无法提供运输危险品从业资格证。而该名当事人已不是第一次因售卖黑煤气被查,此前已被查多次。因该案危及城市公共安全,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被移交派出所立案查处。

4月17日晚上20时左右,坂田街道执法队接到群众电话投诉,称坂雪岗大道与五号路交汇处有一部没有标识的白色人货车在售卖黑煤气。

该执法队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发现一辆车牌号码为粤SQ3Z60的白色货车正在卸煤气,货车车身上未发现有任何运输危险品的标志。车上载有50KG、15KG、5KG煤气共64瓶,瓶子多为报废过期瓶或非指定机构检测的燃气瓶,瓶身喷涂有多个供应站、服务点的标识。当事人薛某在现场,无法提供危险品运输许可及任何经营燃气的合法手续。鉴于上述情况,坂田街道执法队将相关车辆和煤气瓶进行了暂扣处理。

经坂田街道城建办鉴定,该批煤气共64瓶,属于黑煤气。当天晚上驾驶该车的司机无法提供运输危险品从业资格证。而经坂田交警中队初步排查,粤SQ3Z60车辆存在重大套牌嫌疑。

此外,坂田街道执法队在涉事车辆驾驶室内发现两本销售黑煤气的帐本和当事人在某煤气站的非法充气单117张。

经初步统计,从2016年2月14日至4月17日该当事人共销售黑煤气1321瓶,合计金额达267110元。从2016年1月至4月17日,该当事人非法充气金额达54.9万元。

2013年12月以来,坂田街道执法队已先后4次查处该当事人利用机动车辆作为储存场所,定点或者流动销售瓶装燃气的行为,共扣押黑煤气228瓶。2014年7月12日,该当事人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被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罚款30000元。

因该案件危及城市公共安全,经营数额较大,且已多次被查处,涉嫌构成犯罪,执法队近日已经将案件移送给了辖区宝岗派出所立案查处。

编辑 王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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