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明街道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
深圳特区报记者 周宏博 通讯员 陈敏君 彭翠玲
2022-07-25 19: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近日,公明街道司法所组织辖区在册54名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活动通过钉钉视频会议平台开展,由公明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刘中华担任讲师,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有组织犯罪的预防和治理、犯罪案件的办理、涉案财产的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保障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并着重强调了有组织犯罪的恶劣性质和对社会的严重危害,最后结合通过典型案例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大家遵纪守法,加强学习,杜绝重新违法犯罪,同时呼吁全体人员加入到反有组织犯罪队伍中,为建设平安社会出一份力。

此次活动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丰富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内容,使社区矫正对象对《反有组织犯罪法》有了全新的认识。

编辑 昌慧  审核 麦苗茵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周宏博 通讯员 陈敏君 彭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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