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个人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刘良龙 陈行
2022-05-31 21:53

5月3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广东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创造有利条件,增强创新创业活力。《措施》明确,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可申请1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以及每年4000-6000元、最长3年租金补贴。

《措施》提出,要充分发挥好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的引导作用,每年资助不少于1000个大学生团队开展科技创新项目研究。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入选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给予平均不低于2万元/项的经费支持,入选国家级创业实践类项目给予平均不低于10万元/项的经费支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定为省级优秀创业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5万—20万元资助。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加大对创业失败的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按规定落实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

《措施》明确,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销售额在免税标准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阶段性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免所得税。同时,广东将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个人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大学生创办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措施》强调,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申报创业管理专业,支持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业绩列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将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纳入职称申报的业绩成果;高校要完善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法和创新创业成果的学分认定、置换及成绩评定实施细则,支持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

据悉,广东将在“十四五”期间持续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建设,遴选一批省级创新创业精品教材,建设10个省级双创导师培训基地和100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课程,建设50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示范基地。

(原标题《广东出台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符合条件者可申请1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个人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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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刘良龙 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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