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丨行政复议改革改出“公正高效”

子墨
2022-03-24 09:30
摘要

事实表明,深圳实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不降反升,2021年全市新收复议案件首次过万宗。

在深圳,行政复议的“名气”越来越大,“人气”越来越旺了。

事实表明,深圳实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不降反升,2021年全市新收复议案件首次过万宗。而且,改革后行政复议对行政争议的有效化解率提高、办理结果的准确率更高,2021年市政府本级超过85%的复议案件在复议阶段案结事了。

这意味着,行政复议越来越成为公民、法人解决行政争议的首选,成为民众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去年10月,《深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此次改革创新的主要亮点,是行政复议职责集中化,即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市、区两级人民政府一级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市政府职能部门不再承担行政复议职责,进一步建设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复议制度。

“公正高效”“便民为民”,是行政复议的标签。而要这样,行政复议必须坚持“刀刃向内”。2021年,深圳市政府本级办结复议案件4737宗,直接纠正率(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为2.2%,间接纠正率(行政机关在复议过程主动纠错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为26.2%,综合纠正率达到28.4%。这表明,行政复议不是一块做给当事人看的“橡皮图章”,作为行政系统内部自我纠错的机制,其正在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功能,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坚决纠错、“不留情面”。

目前,国家层面的行政复议法正在加紧修订中。深圳正着力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努力将行政复议打造为深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一块“金字招牌”。希望深圳能在实践过程中,为国家层面的相关立法积累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原标题:《行政复议改革改出“公正高效”》

编辑 特区报-刘彦审读 吴剑林审核 编辑-郑蔚珩(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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