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惠宁:驻港国安公署是“香港安全的使者”
南方+
2020-07-08 10:12
收录于专题:关注香港国安法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今日(8日)上午在香港揭牌。香港中联办主任、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港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家安全事务顾问骆惠宁出席驻港国安公署揭牌仪式并致辞。

骆惠宁表示,香港国安法公布实施,开启了香港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近日来,香港特区国安委、香港律政司和香港警务处国安专责部门依法成立并展开工作,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开始依法指定国安案件的审理法官,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公布生效。驻港国安公署的成立,落实了香港国安法关于中央政府在港设立维护国家安全机构的规定。所有这些,标志着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已基本形成。

骆惠宁表示,设立驻港国安公署,是中央政府履行维护国家安全根本责任的重大举措。国家安全本属中央事权,中央有权力也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基于对香港特区的充分信任,中央授权特区管辖绝大部分案件。中央之所以保留特定情形下对极少数危害国安案件的管辖权,旨在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守住底线。

骆惠宁表示,驻港国安公署作为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在香港定会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接受监督,不会侵害任何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她是“香港安全的使者”,也是“国家安全的守门人”。

编辑 郑蔚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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