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投资项目前期办原主任梁勇受贿案一审获刑10年
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2017-08-16 17:33

记者16日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

日前,经该院交由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办公室原主任梁勇(正处级)受贿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梁勇于2011年至2012年担任福田区建筑工务局原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工程进度款审批、工程决算审批、工程量增加、工程项目招投标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40万元、港币70万元。

鉴于被告人梁勇具有部分坦白、退清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近日,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梁勇,男,1962年12月出生,1983年6月参加工作,曾任福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区住宅发展事务中心主任、区建筑工务局局长。2014年12月31日,福田区成立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梁勇由区建工局局长岗位调任该办任首任主任。

编辑 程思玮

(作者: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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