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朋友灌醉后强行“刷脸”,盗走5万余元,如何定罪处罚?法院判了!
深圳法宣号
2021-11-08 21:21

手机“刷脸”支付普及后,大家都实现了“靠脸吃饭”的梦想。然而“刷脸”支付有风险,不可不防!

普法君不得不说一句,要小心“鸿门宴”,否则“叮”地一下,余额空空。跟钱沾边的事,一定要小心为妙。下面的案例,就是“血淋淋”的教训。

将朋友灌醉后“刷脸”转账

被告人刘某与赵某(已判决)、张某等人在烧烤店吃饭时,突然“心生一计”,与赵某合谋从张某处“弄钱”。

于是,他们开始了计划。首先,赵某将张某灌醉。随后,刘某趁机通过“刷脸支付”的方式,窃取张某手机支付宝账号内钱款共计人民币4万元。再然后,刘某、赵某又伙同他人用同样手段,窃取张某手机支付宝账号内钱款共计人民币1.07万元。2021年1月9日,被告人刘某被民警查获,最终刘某退赔张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0元,张某对刘某表示谅解。

法院判决:刘某行为构成盗窃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刘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法院依法对其从宽处罚并宣告缓刑。

最终,北京顺义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这样的案例并不是第一次发生,比如宁波的袁先生,他一觉睡醒后发现,银行卡里的一万多元存款竟不翼而飞了。但袁先生一整夜都没有外出,银行卡里的钱怎么会凭空消失?民警经过排查发现,和袁先生同住的刘某、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原来,刘某、杨某趁袁先生睡觉时,用他的手机刷脸开机,再用微信将他银行卡里的钱转走。

湖北省武汉市的应先生同样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他给岳母找了一位保姆张某,不久后老人发现钱丢了,警方调查后发现,张某用老人的手机注册了支付宝账户,遇到需要人脸识别时,谎称给老人拍照,从老人账户共转走22万元。

法官提醒:“人脸识别”需谨慎

“人脸识别”“指纹支付”作为新型支付手法,为消费者提供了许多便利。但在享受便利的同时,随之而来的安全风险也需要警惕。

法官提示,为了防止支付平台、银行卡被盗刷,在登录手机关联银行卡的软件时,尽量选择每次都输入密码,如果手机设置了“人脸识别支付”功能,在非私密场合与他人接触时,务必随时留意手机安全,或者将手机交由信任人员保管,以防产生资产损失。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勿因一时贪念,因小失大。市民朋友们也要注意,人脸识别、指纹识别技术,有时也会存在漏洞,为了安全起见,最好给手机和银行账户设置密码,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加强保密,避免因为图方便,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编辑 洪鹏辉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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