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日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近日,该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广东省潮州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卢淳杰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深圳市检察院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卢淳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卢淳杰,听取了其委托辩护人的意见。起诉书指控:2001年至2015年,被告人卢淳杰在先后担任共青团汕头市委书记、广东省汕头市委副秘书长、汕头市南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广东省潮州市副市长、潮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潮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潮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69.5916万元、港币742万元、美元5.8万元、红木椅子一把。
编辑 陈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