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思丨织密预防法律腐败制度笼子
阮传胜
2021-11-04 01:03

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是法律从业人员腐败利益链条中的重要一环。这几种情况也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聚焦的顽症痼疾之一。

在全国政法系统第二批教育整顿正向纵深开展之际,建章立制已被放在突出的位置。《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禁业清单(试行)》的相继出台,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制度成果。三个规范所规定的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负面清单、违规经商办企业禁止清单以及相关机制问题导向很鲜明,聚焦于相关人员正当交往与不正当交往的边界、不正当接触交往的监测查处机制、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的从业限制以及公安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禁业清单,着力于全链条、全领域地清除司法、执法领域的腐败,营造一个整体良好的法律环境。

制定这三个规定,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关于司法为民、执法为民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属于深化司法责任制、公安执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组成部分。其力图从根本上杜绝离职法官、检察官以及司法掮客将“人脉”当“本钱”的乱象,杜绝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行为。这是在织密预防法律从业人员腐败的制度笼子,努力形成不能腐败的体制机制,真正从机制上、制度上解决问题。

相信时间会证明,“多管齐下”所打的这套“组合拳”,会有效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丰硕成果,逐步实现司法腐败、公安人员执法腐败等问题从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的持续转变。

(作者为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法学教授)

原标题:《深思丨织密预防法律腐败制度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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