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4日,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共出动人员100人次,车辆15车次,依法拆除位于墩子河流域的石井社区坪葵路243号厂房后面的违法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
据了解,该处厂房属于太阳村股份公司所有,是坪山区治水提质房屋征收项目中墩子河支流项目。为扩大生产规模,当事人在其厂房后面消防通道违法搭建了一处一层铁皮棚,后在铁皮棚下加建永久性建筑,并出租给厂商生产使用。现场可以看到,该厂房产生的废弃物直接到处丢弃,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内,粉尘覆盖附近植被,致使墩子河水域及周边土壤严重污染;且违建内外电线私拉乱接,员工人身安全也难以保障。执法人员发现这一情况并确认该处违法事实后,立即对违建当事人下发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并多次沟通、催告,均无果。7月14日,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组织二级响应,一举拆除了该处违建。
现场负责人介绍,治水提质工程事关民生问题,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将加大力度,主动作为,对区内“一干九支流”沿河违建全力排查并清理。
编辑 郑蔚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