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减分”已为深圳5330名驾驶员减免交通违法记分14475分

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 文/图
2020-05-08 15:12
摘要

公安部于2020年1月4日印发了《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将在全国实施“学法减分”措施,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累计最高可达到6分

记者5月8日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自3月1日升级推出“学法减分”以来,已为5330名驾驶员减免交通违法记分14475分。

早在2015年8月,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有关学习减分的规定,深圳交警在星级用户平台推出了“减分学习”功能,经过网上学习和考试,最多一个记分周期可减6分。

公安部于2020年1月4日印发了《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将在全国实施“学法减分”措施,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累计最高可达到6分。结合公安部的试点工作,深圳交警于3月1日推出“减分学习”升级版“学法减分”。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都可以申请参加学法减分,但需要驾驶人在驾驶证核发地进行申请,且必须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不含记分12分及以上的),并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累计最高可达到6分。

3月1日至2020年5月8日,共29760人次申请参加“学法减分”。其中,5330名驾驶人成功获得减免分数,累计学习时长达789150分钟,共减免记分分值14475分。

记者了解到,持有准驾车型为A、B类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12分以下的,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教育”学习。现在,此类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6分或以下的,只要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前通过“学法减分”将交通违法记分减免至0分,就不用参加“审验教育”学习了。有需求的驾驶员可通过深圳交警星级用户平台,选择微课堂学习教育-学法减分,按照步骤进行操作即可。

需要提醒的是,“学法减分”的用途是减免驾驶员已产生的交通违法记分 ,在当前周期没有记分的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减分”是指在驾驶员

已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并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更不是网上流传的一本驾驶证提高到18分。

交警部门表示,有了“学法减分”这样的神器,并不代表市民就可以当个“任性”的司机,在路上开车遵守交通规则并不是为了不记分不罚款,而是为了生命安全,遵守交规、文明驾驶才是正道。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学法减分: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2、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编辑 秦天

(作者: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 文/图)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