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加强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读特记者 刘良龙
2020-05-07 21:43
摘要

在推进屠宰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方面,《意见》提出,对年出栏生猪20万头以上的大型养殖企业新建标准化屠宰加工企业予以优先审批

5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其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加强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推进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加强全省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构建从生猪养殖、运输、屠宰到生猪产品市场销售、食品生产经营的全环节、全链条、全流程质量安全闭环监管长效机制,推进屠宰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意见》所称生猪产品,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是指生猪屠宰后未经加工的胴体、肉、脂、脏器、血液、骨、头、蹄、皮。

在加强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监管方面,《意见》提出,促进小散养殖向标准化规模养殖转型、粗放养殖向绿色养殖转型;提高生猪可追溯性,对规模养猪场(年出栏500头以上)和养猪专业户(年出栏50—499头)实行养殖备案制度,规模养猪场实现直联直报动态管理;生猪由养殖场到屠宰厂(场)、种(仔)猪由种猪场到养殖场实行“点对点”调运;坚持生猪定点屠宰,合格生猪产品必须同时具备“两证两章”,即具备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方可出厂(场);强化猪肉制品生产企业原料溯源管理,鼓励大型肉制品生产企业逐步建立“养殖场+屠宰场+工厂”全产业链模式。

在推进屠宰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方面,《意见》提出,对年出栏生猪20万头以上的大型养殖企业新建标准化屠宰加工企业予以优先审批;改变传统经营模式,指导推动生猪屠宰企业采取采购、屠宰、销售一体化经营模式;鼓励支持养殖、贩运、销售等上下游利益群体参股入股屠宰企业,加快改变“代宰制”等传统屠宰经营方式;到2022年,全省建设100家以上符合要求的标准化屠宰企业;积极推广“市或县域集中屠宰、冷链配送、乡镇分销”的经营模式;加快推进小型屠宰企业的“关停并转”,湛江、茂名、阳江、梅州等小型屠宰企业较多的地市要在2020年底前将数量压减一半以上。

《意见》要求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不发生生猪和生猪产品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建设完善广东省动物溯源数据管理系统,推动该系统逐步与省重要产品追溯综合管理平台对接,建立猪肉“一品一链”溯源模式,完善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追溯体系,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编辑 黄子芸

(作者:读特记者 刘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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