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5月1日起正式暂停省外屠宰用生猪入粤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通讯员 粤农轩
2022-04-14 22:07

日前,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管理的通知》,明确自5月1日起,暂停省外屠宰用生猪(种猪、仔猪除外)调入广东。部分符合资格的养殖企业办理备案后,可在不超过1000公里的距离内“点对点”调运屠宰用生猪到广东。同时,鼓励省外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依法入粤。广东“调畜禽”向“调肉品”转型更进一步。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家领导人关于保障生猪等重要农副产品供给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统筹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生猪调运监管和生猪产品稳产保供等工作,推动广东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广东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结合相关政策要求,制定了五项政策:

一、自2022年5月1日起,暂停省外屠宰用生猪调入广东。今后,广东将根据重大动物疫病风险情况适时调整生猪调运政策。

二、获得国家非洲猪瘟无疫区、无疫小区评估认定的省外生猪养殖企业,办理生猪“点对点”调运备案后,可“点对点”调运屠宰用生猪到广东。“点对点”调运距离,原则上不超过1000公里。

三、省外种猪、仔猪(重量在30公斤以下且用于育肥饲养)可“点对点”调运到广东。

四、省外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可依法调入广东,无须备案,无须经过指定通道。

五、指定通道检查站要加强监督检查,严禁违法违规调运省外生猪进入广东。屠宰厂(场)要加强对入场生猪的查验,不得接受未办理生猪“点对点”调运备案和未经指定通道检查站查验的省外生猪。各地要加强对养殖、屠宰、运输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调运生猪和生猪产品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据悉,广东是生猪消费大省,每年的猪肉消费量在5000万头左右。在市场需求旺盛的背景下,广东政策加减法并施,全国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产品均可调运供应广东,同时省内生猪产能不断释放,猪肉供给有保障。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调畜禽”向“调肉品”转型,主要有五个方面的积极意义:一是降低生猪疫病风险;二是减少生猪调运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三是促进屠宰产业改革;四是有助提高广东生猪自给率;五是促进优化居民肉品消费结构。

(原标题《广东:5月1日起正式暂停省外屠宰用生猪入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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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通讯员 粤农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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