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旺角暴乱案庭审 杨家伦暴动罪及纵火罪成立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17-04-03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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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伦

香港区域法院3号早上开庭审理一宗去年农历新年旺角暴乱相关案件,32岁被告杨家伦被控犯有暴动及纵火罪,区域法院裁定其2项罪名成立。

法官郭启安表示,案发时被告杨家伦任职公开大学,从事计算机技术员工作。2016年2月9日凌晨,他在旺角豉油街及花园街交界附近,与其他人参与暴动,以及无合法辩解下用火损坏一辆的士。被告并非在案发现场拘捕,而是在17天后,即去年2月26日在其居住的寓所大堂被拘捕。 

法官称将案押后至下4月10日判刑,因为需要时间参考过往的案例,将会判处被告实时监禁。这宗案件是旺角暴乱第2宗被裁定暴动罪罪名成立的案件。

编辑 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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