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家了没有?情况怎么样?家里人对他还好吗?”赵宏伟法官在电话中不停地询问,在听到当事人一切安好的情况后,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在人民法庭工作十四年,龙华区人民法院法官赵宏伟从未敢有丝毫懈怠,他说,案子办得好不好,不是一份判决书可以评定的,老百姓满意才是对我最大的认可。秉持着“用真心换民心"的信念,他不断总结基层工作经验,在坚持依法公正的前提下,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倾向,通过创新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审判质效,由于成绩突出,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优秀法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有情有理,公正办案
“赵法官,你的当事人被丢在法庭了,快来看一下吧!”巡查法警的一通电话让赵宏伟一惊,赶紧跑出了办公室。
原来,原告因一场交通事故,全身瘫痪,不能自理。而在刚刚结束的庭审中,被告肇事者不断推卸责任,原告家属及其女友担心败诉,无力支付医疗、看护等费用,绝望之余径直将原告丢在法庭。赵宏伟立马查询原告住址,将其送回,却引起了原告家属的强烈抵触,第二天,原告再次被丢在了法庭门口,其家属也离开住所,了无音讯。
赵宏伟只好先将原告安置在法庭,鉴于其无法自理,赵宏伟整晚待在办公室里,时不时查看他的情况,第二天联系了救助站,委托照顾。为了能找到原告家属,赵宏伟和街道社区、派出所联系,时刻关注原告住所的动静。此外,赵宏伟不断与原告律师联系,告知遗弃亲人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同时反复阐明肇事者不合作的行为并不影响法院的公正裁判,以宽家属的心。
几天的沟通并未打动家属,赵宏伟前往派出所打探家属的动静,在得知家属从未回家时,他察觉到一丝不对劲,原告家中有老有小,经济条件也不好,应该没有能力再找一处住所,“他们会住哪里呢?”带着疑惑,法官再次与律师联系,当说到为什么派出所一直查不到原告家属动静时,发现律师语气飘忽,追问之下了解到原告大哥是派出所的临聘人员。赵宏伟立刻抓住这点切入,直接联系到了原告大哥。在赵宏伟阐明躲避只会耽误案件的审理,影响诉求的及时实现,遗弃则让亲人缺乏家庭的温暖,原告大哥自知理亏主动接回了原告,案件最终顺利审结并进入执行程序。
司法审判要公正更要有温度。赵宏伟常说,法官要知群众疾苦,学会与群众共情,才能找到最贴切的解决方案。为了能及时知晓群众所需,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赵宏伟在法庭门口和社区多处公示联系方式,无论是工作时间内还是工作时间之外,无论是平时还是节假日,他都会耐心解答群众疑惑,回应群众所需所求。为了将法治理念播撒在群众心间,他多次走进学校、企业、社区、街道,开办普法讲堂,开展巡回审判,指导社区调解,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用法律切实维护自身利益。
化解纠纷,灵活办案
“感谢您为我们着想,如果不是调解的话,我们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拿回这些质保金。”陈某如是说道。
前几年,陈某成为深圳某装饰公司加盟的项目经理,工程施工中向公司缴纳质保金做担保,但由于公司资金链出现问题,本该返还的质保金被长期拖欠。与陈某有相同遭遇的还有20余人,在多次协商未果后,将公司诉至法院。
赵宏伟在审理时,发现该装饰公司于诉讼过程中已经办理了注销手续,不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诉讼程序无法推进。当赵宏伟把这些情况告知陈某等人后,他们都非常激动,认为公司是故意逃脱责任。程序的变更需要更长的时间,可问题是除了主体资格以外,陈某等人的证据材料存在着部分收据缺乏原件、收款人不是合同主体等问题。
“单凭现有的证据,即使变更了被告,他们的质保金恐怕也很难拿回来”赵宏伟说,“我能够感知到陈先生他们的难处,但法官不能凭感觉办案,也不能简单的就案办案。调解重点是让当事人双方心服口服。”
被告公司在诉讼中注销虽然给诉讼顺利推进增加了阻碍,但也给调解工作带来新的契机。赵宏伟明确向被告曾经委托的律师指出,注销不能逃避债务,反而增加了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债务风险和失信成本。经过分别与原、被的反复沟通,双方当事人出于对法律的敬畏和利益的取舍,认识到和解才是最优的选择。被告的实际控制人与陈某等人在法庭的组织下,达成了还款的和解协议。陈某等人也一次性拿回了属于自己的保证金,纠纷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案结不是终点,为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赵宏伟将司法工作与基层实践结合起来,努力提升诉前疏导能力,强化与街道、社区以及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的互动,及时倾听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看法,让司法与人民更贴近一步。
找准关键,辨别被告
2019,对于周某而言,是苦恼的一年。11月他向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其与某创新公司的劳动关系,但因证据不足被驳回,无奈之下,他只能求助法院。
“我一直都在这里工作,没想到现在连劳动关系都确认不了,法官大人你要给我做主”,面对焦灼的周某,赵宏伟法官重新研究案情,梳理证据。
经查,2013年某塑胶公司聘任原告周某为员工,但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根据周某的陈述,2017年公司更名为某创新公司。
仲裁机构调查到,两家公司是不同的用工主体,也并非关联企业,且塑胶公司工商信息显示仍为开业(存续)状态,原告未能提供工作证、入职登记表、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不了受被告管理并发放其劳动报酬,据此驳回了原告的仲裁请求。
办案过程中,赵宏伟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程序严谨,适用法律准确。在审查工商信息时,他发现两家公司的注册地址一致,但塑胶公司因登记的住所和经营场地无法联系到,已被市场监督部门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塑胶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黄某与创新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均先后在两家公司中缴纳社保,黄某并作为创新公司的财务人员,通过个人银行账户发放员工工资。录音证据显示,被告法定代表人蔡某也曾通知原告办理商业保险的理赔事宜,各方证据相互印证,明确了塑胶公司是在利用手续不健全的空子,玩金蝉脱壳的把戏,原告与被告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劳动争议纠纷首先要面对的,当前一些企业用工不规范,有的劳动者又法律意识不足,这对基层法官准确审理都是挑战。”赵宏伟说,对比裁判说理,从繁复的证据中抽丝剥茧是一个很枯燥的过程,但只要想到心中的天平和群众的期待,我就充满了战斗的激情。现实总是复杂的,基层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为了更好地履职尽责,赵宏伟将个人的探索和总结的审判经验写成一篇篇富有理论价值和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学术论文和审判案例,在《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等刊物上发表。雄关漫道,对于深耕基层司法事业,赵宏伟无怨无悔。
(原题《赵宏伟:深耕基层,用真心换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