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倒孕妇致其受伤,第一时间不是查看孕妇伤势、送医,而是逃避责任,逃之夭夭?记者3月29日获悉,深圳交警通过海量视频研判,抓获一名肇事逃逸“拉客仔”。
3月25日上午,龙华交警接一孕妇报警,称于清湖地铁口被一摩托车撞倒致伤,肇事车辆驾车逃离现场。肇事逃逸,性质恶劣。接到报警电话后,深圳交警第一时间展开调查,视频侦办组立即调取事发路段相关视频监控进行分析研判,寻找肇事逃逸摩托车在事故发生前后的行驶路线和轨迹。
但是,由于肇事摩托车没有号牌信息,人员无明显的外貌特征,让案件侦查一时陷入僵局。在调取事发、周边等大量视频进行分析研判后,视频组办案人员发现该名摩托车驾驶员经常循环出现在玉翠新村附近进行拉客,初步判定肇事逃逸驾驶员属于非法营运摩托车的驾驶员
3月26日上午6时30分许,办案民警兵分多路前往玉翠新村附近蹲守布控,等待肇事车辆及嫌疑人出现。上午8时50分许,嫌疑人骑着摩托车出现玉翠新村门口,蹲守警力相互配合,一举将嫌疑人周某抓获。
经审讯,周某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在事发的48小时后,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被侦破。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据统计,2019年深圳交警视频侦办组侦破100余宗事故逃逸案件,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约一半,拘留逃逸人员100余人。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切不可肇事逃逸,驾驶人应在第一时间报警并且积极主动抢救伤者,主动配合和接受交警部门的调查。否则,根据《刑法》,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警部门提醒,从事非法营运行业的车辆大都经过私自改装,毫无安全保障,且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无视交通法规,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载物、肇事后弃车逃逸的现象并非罕见。从事非法营运的驾驶人既没有交通保险,多数又没有赔偿能力,只会给受害人造成更大的损失,市民主动拒绝乘坐非法营运摩托车或电动车,不纵容交通违法行为的滋长,更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任。
与此同时,交警部门表示将持续严打电动车、摩托车非法营运,该拘留的一律拘留。
编辑 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