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25日晚间消息,经该院指定,近日,盐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分别对深圳市罗湖区建筑工务局原局长丘华胜(正处级)、原副局长黄志明(副处级)提起公诉。
起诉书认定,被告人丘华胜在2012年至2016年期间,利用担任深圳市罗湖区建筑工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的土方转运、工程设计变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49.6万元。
被告人黄志明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利用担任深圳市罗湖区建筑工务局六级岗位职员、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95万元。
见习编辑 耿超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