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放单车,这三种情况是违停!2天已查处2000多宗
记者 解树森
2017-01-13 05:26

市交警局连续两天开展单车违法的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136宗,其中有630宗是共享单车违法。同时,有三种单车停放行为可被交警部门认定为违法停车,市民骑乘单车时要文明守法骑车及停放。

共享单车的出现对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提供了帮助,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地铁口非法营运的问题。但是,共享单车数量的不断增加,使用人群也呈几何式增长,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冲红灯、逆向行驶和不按规定停放等违法行为对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据介绍,1月10日、1月11日,市交警局共出动警力1100余人次,在全市设立240个路面整治组,重点查处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动两天,共查处自行车违法2136宗,其中有630宗为共享单车违法,约占30%。

经统计,所有违法中,自行车冲红灯违法495宗(共享单车90宗),逆向行驶33宗(均为一般单车),违法进入机动车道1542宗(共享单车540宗),违法载人载物63宗(均为一般单车),违法停放3宗(均为一般单车)。

记者了解到,在单车停放方面有三种行为会被交警部门认定为违法停车,分别为:在划设有单车停放区域的路段50米范围内,未按规定地点停放的;在未设单车停放地点的路段,未紧靠路边停放,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将单车停放在机动车道、绿化带、隔离带等禁止单车通行区域的。查处时,单车骑乘人在现场的,民警现场取证后当场作出处罚。单车骑乘人不在现场的,民警取证后,通过共享单车平台获取骑乘人信息、联系方式、行驶轨迹等,而后调查核实进行处理

“我们会继续加强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依法查处。同时,还会积极协调交委等业务部门,梳理排查自行车停放集中区域,研究完善相关标志、标线,力求逐步规范单车的道路通行和停放。希望市民在出行、停放过程中,注意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城市的交通文明。”市交警局勤务科科长曹海涛介绍。除了实时获取共享单车骑乘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外,交警部门还将与共享单车平台深化合作,通过网络平台实现违法告知、罚款缴纳等功能。

单车乱停放处罚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编辑 姿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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