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参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有关情况。
2016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88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14人,不批准逮捕75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697人,经审查,起诉2337人,不起诉650人。
对于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件,各级检察机关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对于罪行轻微,属于初犯、偶犯的涉罪学生依法从宽处理,为他们回归社会预留通道;对于性质、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则坚决依法惩处,加强警示教育,保持司法震慑。同时,注重深挖并依法严厉打击成年人组织、胁迫、引诱未成年学生实施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2016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378人,起诉64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18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史卫忠:当发现孩子不幸受到伤害的时候,要冷静处理,不能漠不关心也不能反应过度,一切要以恢复孩子身心健康和学习状况出发,学校和家长要进行理性沟通,必要时请心理干预专家进行辅导,用法律武器维护好孩子的权益
最高检建议,中小学校要在校园内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努力促使中小学生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自护能力,从源头上有效减少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
来源 央视网
编辑 波塞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