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乐平16年前奸杀案再审:4名被告改判无罪

2016-12-22 18:06
摘要

22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4名犯罪嫌疑人被当庭无罪释放。

22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4名犯罪嫌疑人被当庭无罪释放。

此案被一同控为凶手的汪深兵没有得到判决结果。12月21日,汪深兵和政府部门人员接触时得知,景德镇检察院决定对汪深兵案做不起诉处理。

2000年5月24日,江西省景德镇乐平市中店村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案,法院认定一男一女遇害,女被害人遭到强奸碎尸,即乐平“5·24杀人案”。2002年,中店村村民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相继被捕,他们和在逃的汪深兵一同被控为凶手。

2003年7月,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死刑。次年1月,江西高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景德镇中院重新审判。2004年11月,景德镇中院仍判处上述4人死刑。2006年5月,江西高院终审判处上述4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宣判后,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不服,提出申诉。2013年6月,汪深兵被捕,2014年至今被取保候审。

2013年10月,中店村村民方林崽因涉嫌强奸、杀人受审,当庭供认“乐平5·24奸杀碎尸案”系其所为;2015年7月31日,江西高院决定对此案立案审查。2016年4月27日,江西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2016年11月30日,“乐平5·24奸杀案”在江西高院再审,DNA鉴定报告被隐藏3年。

媒体11月23日曾报道,此案在江西高院决定再审后,又有新证据浮出水面:物证检验报告显示,凶案现场数枚烟蒂上的DNA,来源于“自认真凶”方林崽的可能性大于99.999999%。

来源 京华时报

编辑 桂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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