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企业违规了?主动报告可从轻甚至不予处罚
记者 吴德群
2016-03-25 01:37

在海关发现企业问题之前,允许企业主动报告违规问题或差错,并视情给予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等从宽处理,信用也不受损。3月24日,这一“主动披露”的创新举措,全面复制推广至整个深圳关区。

深圳海关稽查处处长吴浪华告诉记者,通过主动披露,海关对企业实施非入侵式监管,不妨碍企业正常经营。企业主动披露的问题存在涉嫌违反监管规定的,海关依法给予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等从宽处理。主动披露的问题企业已经按海关要求进行规范改进的,海关可将其作为信用等级认定的参考。企业主动自报少缴或者漏缴税款并及时补缴的,海关可依法减免滞纳金。

据悉,深圳海关自2014年开始试点实施的“主动披露”改革措施,是学习借鉴国际现代海关制度普遍采用的“守法容错”管理理念,为企业与海关之间又开辟了一条企业自我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错的“救济通道”,降低企业发生较大违规情事的风险成本。据悉,自“新政”在同乐海关试点以来,共受理54家企业主动披露申请。今年,新政推广至整个深圳关区,包括深圳和惠州两市。

深圳富士施乐高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经理汤健告诉记者,公司主动披露了在保税料件管理上的一些问题,不仅未受到海关处罚,还因此完善了内部管理,提升了公司的风险把控水平。

 海关

编辑 张妙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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