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确:支持广州、深圳、珠海先行先试,稳步开通市内和城际低空客运航线

深圳特区报&读特驻穗记者 陈行
10-24 22:40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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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机遇

为落实《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要求及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机遇,10月24日,《广东省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对外发布。《若干措施》包含16条支持举措,涵盖低空安全、研发、适航审定、基础设施、应用场景等多个方面,为广东打造全国领先的低空经济产业发展高地,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若干措施》明确,广东要科学规划并动态优化省内低空航路航线网络,推动省级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加快建设省综合飞行服务平台和广州、深圳、珠海等飞行服务站,提升空域协同运行管理与服务能力。并且,要促进城市空中交通应用,支持广州、深圳、珠海先行先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稳步开通市内和城际低空客运航线,探索制定低空空域交通规则和大湾区跨境无人机物流配送。

《若干措施》显示,广东将布局一批省级创新平台,支持相关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在低空航空器、全空间无人体系装备等领域建设一批省级中试平台,在低空航空器、低空服务等领域创建一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且,在低空产业领域争创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按规定给予相应支持;对新获批的低空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根据《广东省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规定,按照基础研究类和技术攻关类分别给予资助。

在政策激励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对符合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政策条件的低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予以奖励;通过直接融资租赁方式购入生产及生产配套设备且应用于申报的技术改造项目,符合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政策的,予以租赁补贴支持;对低空领域获评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省内企业,在落实省级支持政策的基础上,鼓励地市给予奖励。

在人才保障方面,根据《若干措施》,广东将加强低空经济发展相关的高端人才招引,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发放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和优惠便利服务。同时,支持低空经济企业申报领军人才项目,对在国家和省级低空经济重大工程和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实现技术突破的高技能人才,纳入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信息库;支持省内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低空经济类专业,培养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

编辑 李斌 审读 秦天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何涛

(作者:深圳特区报&读特驻穗记者 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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