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大力打击药店不良营商手法
驻香港记者 张樯 文/图
2016-11-22 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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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11月21日拘捕一名本地40岁药店女店员,该女店员涉嫌应用虚假商品说明销售仿冒成药,违反香港《商品说明条例》。

香港海关人员当天下午在观塘一家药店进行试购行动,一名女店员涉嫌应用虚假商品说明,使购买人相信自己所购的成药为其他品牌。经调查后,海关人员拘捕了该女店员,被控违反香港《商品说明条例》,将于11月22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

香港海关提醒商户遵守《商品说明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也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购买前应清楚了解所购买产品详细资料,并保留有关购物单据,以备日后之需。

根据香港《商品说明条例》,商品说明可以透过任何形式及任何途径展示,包括口头陈述或书面纪录,任何人士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服务,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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