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初中综评方案修订稿征求建议:综评不作为同等分数优先录取条件
读特首席记者 姚卓文
2019-12-27 20:58

12月27日晚,深圳市教育局发布《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综评修订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综评修订稿》调整了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对综合素质基本指标采用达标与不达标的方式进行评价,而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用,综评不再作为同等分数优先录取条件,调整为综评价不达标的学生不能报考广东省一级学校。

取消赋分 采用达标与不达标方式评价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方案指标体系一体化,未区分综合素质基本指标与个性特长和突出表现指标,导致家长因追求各指标的高分值而引起普遍焦虑。而新方案调整了综合素质评价思路,将综合素质指标分解为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和学生的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两个部分。

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要求所有学生均要达到的综合素质基本要求,主要包括学生良好品行以及日常行为规范,具体包含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实践创新等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共包含25个重要观测点。

学生的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则通过搭建“深圳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为每一个初中学生建立“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如实对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状况进行记录、分析和评价。体现学生个性特长和突出表现的方面,主要是学生成长过程中参加的个性化活动经历与所获奖励和荣誉等。把原方案指标要求中没有纳入基本综合素质的,都纳入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之中,保持新旧方案各指标内涵的一致性,同时突出深圳学生在创新、体育、艺术等方面的特色。

此外,新方案调整了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原方案采取不同等级不同赋分的方式进行评价,而新方案取消赋分,对综合素质基本指标采用达标与不达标的方式进行评价,基本由学校填报;对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只进行写实记录,不进行评价,由学生在老师和家长的指导下填报。

不再作为同等分数优先录取条件

记者对比新旧方案发现,新方案的另一个重要的调整在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用上。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主要用于划定招生学校录取标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则优先录取;自主招生学校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条件。

而新方案规定,综评档案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综合素质评价达标的学生可以参加所有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不达标的学生,不能报考广东省一级学校。

而在具体的操作上,原系统的很多指标需要教师、家长和学生自主操作,新的系统平台要求实现标准化、便捷化操作,便于学生、家长与学校使用。

市民有意见可于下月6日前反馈

据记者了解,在12月11日市教育局决定暂停原综评系统填报工作后,立即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职能处室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教研专家参加的方案修订工作组。工作组深入研究国家、广东省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文件精神,研究比较了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的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与实施状况。在此基础上,12月14日形成修订方案初稿,15日形成讨论稿并多次修改完善,24日经市教育局党组会研究讨论,形成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市教育局就《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1月6日前向市教育局反馈意见,方式如下:(一)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jjc@sz.edu.cn;(二)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85室;(三)通过传真方式反馈意见:0755—88125662。

编辑 李林夕

(作者:读特首席记者 姚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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