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可超30万元!最新《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已生效!

读特记者 戴晓蓉
2019-11-21 17:38
摘要

为了保障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的积极发展维护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自2019年11月20日起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印发的《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举报处理办法》)正式生效!

大家还记得吗?就在前一段时间小编曾报道过深圳有群众举报无证运输危化品非法违法行为获得了12350热线6.9万元的奖励!

又有好消息!

为了保障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的积极发展维护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自2019年11月20日起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印发的《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举报处理办法》)正式生效!

(☝识别二维码即可查看《举报处理办法》详细内容)

此次《举报处理办法》有哪些亮点?举报受理、举报核查、举报奖励、监督管理等方面又有哪些优化?群众举报可以获得多少奖励?一起来看看吧↓↓↓一、举报受理渠道更宽了

1、《处理办法》在原《奖励办法(2018年版)》的基础上,拓宽隐患举报受理渠道,新增行业受理安全举报要求;2、保留原有12350统一受理各类安全生产举报事项模式,同时按照“属地为主、分级受理、行业负责”的原则,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其他行业部门受理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举报。二、办理举报事项更积极了1、《举报处理办法》规定,一般事故隐患,核查办理单位应在收到办理指令的20个工作日内落实督促整改;2、重大事故隐患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30日;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在受理举报之日60日内办结。PS:除无法联系举报人外,核查部门应将核查结果告知举报人。三、重大事故隐患奖励更丰厚了1、在保留《奖励办法(2018年版)》六类重点隐患情形的基础上,提出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但不限于”,拓宽了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范围;

2、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据本行业(领域)相关标准认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均纳入重大事故隐患奖励范围,最低3000元;

3、《处理办法》不再局限于奖励金额上限,提出“经市安委办组织核实,属于举报并消除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报经市安委会审议同意后,最高奖励标准可突破30万元。”四、奖励对象更多了1、《处理办法》提出,在从业人员已经向本单位报告安全问题后,“有关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在接报当日内启动整改工作的,可以按本办法规定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2、《处理办法》明确了从业人员在履行报告安全隐患的义务后,可行使举报安全隐患的权利,鼓励熟悉生产经营状况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举报 ,有利于及时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五、举报流程更简化了1、《处理办法》提出,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分级管理、网上流转、实时监督、信息共享等功能;2、在奖金领取方面,除了传统的现场领取外,还可以提供银行账号领取奖金;3、目前,全市统一的12350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微信小程序已经建成,通过官方认证后将正式上线,方便群众举报。

也可了解《处理办法》具体细则还等什么?争当安全生产监督者既能造福身边人,维护生活安全还能获得重奖,打击违规生产行为。

编辑 程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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