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发展“枫桥经验” 深圳法院争当多元解纷领域的先行示范者

读特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肖波
2019-11-07 19:22
摘要

深圳法院将不懈努力,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深圳样板”。

7日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深圳法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白皮书》。白皮书回顾了深圳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时代背景,厘清了推进该项改革的构建思路,总结了具体实践经验。深圳法院将不懈努力,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深圳样板”。

深圳法院的多元解纷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将深圳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努力打造从源头到诉前再到诉讼前后端的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多元解纷体系,解决方案可归纳为“以司法引领推动多元共治,以信息智能协同多元化解”。

近年来,深圳法院高度重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在全市综治范畴推进实施,借助社会合力,充分发挥司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努力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深圳样板”。

深圳法院与司法局、银保监局、总工会等单位和组织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共计引入234家特邀调解组织,将大量纠纷导入诉前调解,并实现了民商事案件一审、二审的全流程调解覆盖。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全市法院导入调解的案件310577件,调解成功38660件,各区法院共审查司法确认案件18525件,1年半时间累积化解诉讼纠纷57185宗。

深圳法院结合信息化技术的发展,推行了ODR在线纠纷解决模式,自主开发并上线运行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信息化平台——深融平台。该平台深度运用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这让社会各界力量接入多元化改革,为矛盾纠纷的多元分层化解提供了条件。

同时,深圳法院也以塑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融合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建设为己任,引入了港籍和外籍调解员,试水调解的市场化收费,建立调解过程中律师费和诉讼费的合理分担机制,让深圳的多元解纷工作更加高效、透明。

深圳法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获得各方的肯定。2015年,宝安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多元化改革工作的试点法院。2018年4月,前海法院的“一带一路”多元化调解改革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2018年度优秀改革示范案例。2018年7月,深圳中院多元化改革工作入围了全国“政法战线改革之星”评选活动。2018年5月和2019年5月,深融平台两次作为全国法院的优秀成果入选第一届和第二届数字中国展览会,入选《中国电子政务年鉴(2018)》“智慧法院建设”专项成果。

编辑 郑蔚珩

(作者:读特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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