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宝安检察院”)获悉,历时两个多月,该院自主研发的非羁押人员动态监管系统于日前正式启用。该系统系深圳市检察机关首个非羁押人员动态监管系统。截至10月17日,宝安检察院已对19名非羁押人员实行动态监管。
据了解,该监管系统首先运用在一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宝安检察院为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佩戴具有定位功能的智能手环,通过智能化监管系统对其活动范围进行实时监控。
在宝安检察院,记者看到,该手环从外观上看与智能手表无异。可看时间、可记步数,检方还可发送短信至手环进行传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检方在为非羁押人员佩戴电子手环之前会限定其活动范围,一旦离开该范围便会自动报警。记者注意到,系统界面上目前有19人的信息,只要点击该人员姓名,其何时位于何地,在电子地图上一目了然。“非羁押人员如果要离开深圳,需要书面‘请假’,超过时间没有回来深圳,也会自动报警。”宝安检察院案件管理科科长吴凯扬称,对于任何破坏电子手环企图逃逸的行为,系统将立即通知警方前往抓捕,实现千里追踪。
在该监管系统启用前,对于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警力有限的情况下,没有监管系统则很难监管到位。通过智能化辅助系统,犯罪嫌疑人戴上了“隐形的镣铐”,不影响其正常生活,并且可以规范监管期间的行为,确保后期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同时,监管时期犯罪嫌疑人的表现还可作为量刑依据。“看守所的羁押对于个人、家庭影响很大,这种相对缓和的手段对于轻型犯罪具有教育意义,让他们重新返回社会。”吴凯扬说。
针对该监管系统,宝安检察院研究并制定了《关于对非羁押人员实施动态监管的工作细则》。《细则》明确规定了该监管系统的适用原则、适用范围,以及电子手环的启动、流转及解除等具体事项,做到有规可依。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