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8月27日下午,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市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各有关单位50余名局处级领导干部旁听了案件庭审。
此次旁听的是一起行政二审案件。(原审原告)张某强因脊柱侧弯需接受手术,遂向(原审被告)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提出申请报销手术费用。市社保局以张某强的提请属于“非临床诊疗必需,效果不确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偿付情形不予受理,并经(原审被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维持决定。原审法院认为,市社保局的行政行为依据不足,认定事实不清,依法予以撤销,对原告申请的核准事项重新作出处理。市人社局做出的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有误,予以撤销。原审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最终,该案因市社保局提出撤诉申请,法院决定不进行当庭宣判。
庭审持续了近2个小时,参与旁听的领导干部认真聆听了整个庭审过程。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领导干部纷纷表示,旁听庭审活动是一堂非常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课,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更需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法庭就是“课堂”,零距离旁听就是“现场听课”,学法用法就是公职人员的“必修课”。一直以来,深圳市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此次活动是推动建立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化、常态化学法用法机制的有效举措。今后将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深圳建设法治城市示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贡献力量。
编辑 周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