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针对寨卡病毒病疫情发布旅行警示
2016-09-08 04:21

针对近期出现在新加坡等地的寨卡病毒病疫情,国家质检总局7日发布了旅行警示公告。

公告称,截至9月4日中午,新加坡境内寨卡病毒感染病例数已增至242例,其中23名中国大陆患者和1名中国台湾患者感染了寨卡病毒。另外,根据世界卫生组织通报,美洲地区50多个国家和印度尼西亚、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发生了寨卡病毒病本地传播。

质检总局提示,近期前往新加坡等发生寨卡病毒病本地传播的国家或地区旅行的人员,旅行期间应当采取严格预防措施避免被蚊虫叮咬。在新加坡期间自我监测健康状态,如被蚊虫叮咬,并出现发热、皮疹等症状时,应当及时就医。

近期返回国内的人员,特别是曾去过已知有本地疫情流行的地区或被蚊虫叮咬者,入境时如有发热、皮疹等症状,应当主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口头申报。入境后出现上述症状者,应立即就医,向医生说明近期旅行史和蚊虫叮咬史,并在21天内继续喷涂蚊虫驱避剂,以免传播他人。

公告特别提出,近期计划怀孕者回国后,建议至少8周后再计划怀孕,如果已经怀孕,需告知医生旅行史和蚊虫叮咬史,并密切监测胎儿发育情况。

同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加强联防联控,与当地劳务派遣机构保持沟通渠道顺畅,做好寨卡病毒病疫情监测。对来自新加坡等发生寨卡病毒病本地传播的国家或地区的人员,各地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将提供免费的寨卡病毒筛查检测。

来源 新华社

编辑 波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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